从2013年起,贵州对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国家机关需补充招录的公务员,每年将拿出80%的名额面向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满3年的基层任职人员中考录或遴选,建立完善从基层选拔使用人才的长效机制。
记者从贵州省有关部门了解到,贵州省日前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将探索与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衔接的选聘考试方式,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2013年起,将实行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并轨,每年定向招考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三年,充实基层党政人才队伍。
该决定还提出,从2013年起,统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乡镇特岗医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每年结合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缺额情况,选拔一批优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文化等社会服务领域工作。
对参加上述基层就业项目的人员,采取优先考核录用、政府购买岗位和重点招聘社会管理专业高校毕业生等措施,加快建设适应基层社会管理的社工人才队伍。(记者 王橙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