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近几年,从“瘦肉精猪肉”、“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到近期的“染色馒头”、“墨汁粉丝”、“毒豆芽”、“牛肉膏”,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且大多与添加剂密切相关,乃至于时至今日,食品添加剂俨然成了公众眼中的“洪水猛兽”;乃至于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食品添加剂,将遭遇一场史无前例的全面围剿。
食品添加剂是替罪羊?
食品添加剂真的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罪魁祸首吗?
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泽生认为,人类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历史与人类文明史一样悠久,卤水、酵母都是食品添加剂,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食品添加剂,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安全。
张泽生说,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的需要:控制食品中微生物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目前全世界范围内,因食用致病微生物污染的变质食品引发疾病是食品安全的头号问题;防止食品在保存过程中变色、变味、变质;满足食品加工工艺,如做豆腐需加凝固剂;营养需要,如在食品中添加碘、钙、铁等营养强化剂。
对于有特殊需要的人群来说,食品添加剂甚至是“救星”。如糖尿病人不能吃糖,就需要甜味剂。
据悉,目前,全世界食品添加约1.4万种,我国批准使用的有近2000种。每个品种及产品质量标准都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上市前都要经过危险性评估。
专家介绍说,在这种严格的审查下,食品添加剂,只要是按照政府所规定的种类、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添加,那就是安全的。
“迄今为止,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起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张泽生说,“但食品添加剂却成了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替罪羊,这是因为很多人将违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相混淆,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都是违法添加物,根本不是食品添加剂。”
利益驱使导致滥用
需要强调的是,即便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不能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无一例外都是人为滥用造成的。
尽管国家标准规定了各种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但是企业管理很松,往往抱有“多添加则更保险”的思想,超量加入防腐剂、乳化剂之类的添加剂。部分企业在生产中,没有正规的配料单和配料复核制度,工人凭感觉随意添加,并没有正确的计量。
专家分析说,上海的“染色馒头”事件,玉米面馒头中没有加玉米面,是由白面经柠檬黄染色制成的。柠檬黄是一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在膨化食品、冰淇淋、可可玉米片、果汁饮料等食品中使用,但不允许在馒头中使用,这属于典型的超范围使用。
更有甚者,一些企业竟用工业原料代替食品添加剂。各种极其便宜的化工原料被发现可以轻易地改变食品的色、香、味,欺骗人们的眼睛、鼻子和舌头,因而被用于食品中。
当有企业通过“掺毒造假”没有获得应有惩处,反而获得高额利润时,“破窗效应”就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纷纷效尤,最终成为业内“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