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核心区
严格控制游客量
不到鼓浪屿,就等于没到厦门。在这样的观念驱使下,游客纷至沓来,让这个只有1.8平方公里的小岛不堪重负。
下面来看一组数据:去年“十一”黄金周,鼓浪屿游客人数日均7-8万人,今年春节黄金周,游客人数日均超5万人。这已严重超过了鼓浪屿可容纳的客流。
为了让这个小岛喘口气,《条例》明确:将对核心区实行游客总量控制。
此外,今后凡是在鼓浪屿核心区“搞活动”,都要依法报批。
《条例》规定,核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确需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符合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并经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同意后依法报批。
擅动核心区
最高可罚5万元
《条例》还规定,未经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同意,在核心区内从事相关活动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在核心区从事采石、采砂、开山以及其他破坏山地、海岸、沙滩等自然环境等违法活动的,由城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文化遗产的权利人不向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备案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