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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2016-03-10 11:17:33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哲学[01]

380

50

75

经济学[02]

365

55

83

法学[03]

340

50

75

教育学[04]

350

50

150

文学[05]

360

55

83

理学[07]

320

50

75

工学[08] (不含照顾专业)

315

45

68

医学[10]

335

50

150

管理学[12]

370

55

83

艺术学[13]

360

40

60

照顾专业*

305

45

68

骨干计划

240

应用统计硕士

335

50

75

法律硕士

320

50

75

心理健康教育硕士

325

50

75

汉语国际教育

360

50

75

英语笔译硕士

355

55

83

工程硕士

305

45

68

工商管理硕士

A:165

50

100

B:160

50

100

公共管理硕士

165

50

100

工程管理硕士

170

50

100

会计硕士

A:225

50

100

B:210

50

100

艺术设计硕士

355

40

60

享受政策的考生*/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注:1.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物理学[0702]按照门类线下总分降10分、单科降5分(满分100分)执行。

  2.享受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为支持国防建设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按照骨干计划线执行。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院学科(专业)的情况确定。

  在符合单门单科降1分总分增20分基础上,单科每再低1分总分再增10分的考生,折分后能够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参加复试,能否复试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伍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相关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五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政策考生政策执行。

  一、资格审查

  1.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④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⑥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只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⑦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及两封专家推荐信(只针对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

  ⑧《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只针对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⑨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只针国防生);

  ⑩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规定:

  1、 各院系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系各学科专业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登陆校园网主页“学院设置”)。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单位根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制定,本单位各学科复试分数不得低于学校各门类基本分数线,并上报研招处备案。骨干计划、强军计划、单独考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3、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5、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456;邮箱:yjszb@bit.edu.cn

  三、调剂;

  1.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

  除照顾专业和物理学外,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学科门类相近,统考科目基本相同。

  报考工学(不含080100、082500、082600)的考生,达到照顾专业或物理学的基本分数线即可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分别申请调剂到照顾专业或物理学,报考理学(不含071000、071200、077700)达到物理学的基本分数线即可申请调剂到物理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研究生。

  一志愿报考工学的考生达到工学基本分数线和一志愿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基本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珠海学院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光学工程[085202])。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001 宇航学院 赵老师 68914521 zhaohong@bit.edu.cn
002 机电学院 张老师 68911968 zhanghua@bit.edu.cn
003 机车学院 武老师 68912167 wuliyan@bit.edu.cn
004 光电学院 高老师 68918440 gfx689@bit.edu.cn
005 信息学院 吴老师 68918192 shashawu@bit.edu.cn
006 自动化学院 卢老师 68913758 yixue@bit.edu.cn
007 计算机学院 来老师 68913478 lljing@bit.edu.cn
008 软件学院 付老师 68944324 fuql@bit.edu.cn
009 材料学院 凌老师 68913947 7777@bit.edu.cn
010 化工学院 苏老师 68912671 suziqi@bit.edu.cn
016 生命学院 陈老师 68915244 cyj@bit.edu.cn
017 数学学院 杨老师 81384701 yanghuilei@bit.edu.cn
018 物理学院 刘老师 68911355 liuweiguang@bit.edu.cn
019 化学学院 赵老师 81381388 zhaoyue@bit.edu.cn
021 管理学院 刘老师 68912481 liufangyjs@163.com
022 人文学院 王老师 68912691 wxming@bit.edu.cn
023 法学院 孙老师 68915601 sunhaiyanlaw@163.com
024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68912690 dypxzx@bit.edu.cn
025 设计学院 魏老师 68912682 yuanxiaw@bit.edu.cn
026 教育研究院 单老师 68912793 shanjiefei@163.com
033 继教学院 熊老师 68914575 xxd@bit.edu.cn
088 图书馆 陈老师 68913707 870305@bit.edu.cn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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