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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女孩去世家人拒还剩余善款 专家:无法可依
2016-02-25 06:56:44
 

盐亭石牛庙乡文通社区曾为梁颖组织捐款

盐亭石牛庙乡文通社区登记的捐款明细

  》》患癌女孩获捐11万后离世 爱心人士追问:剩下的钱呢

  2014年12月,四川绵阳市盐亭县的13岁女孩梁某被查出癌症晚期,当地社区、行业协会和媒体等为她组织募捐,今年1月14日女孩不治去世,剩余的善款如何处理引起了争议。募捐的组织方认为女孩的家长应把钱退回,但至今与女孩家人不能达成一致。慈善界人士和律师表示,类似该案的慈善捐款纠纷尚无法可依。

  女孩患癌去世善款没花完

  盐亭县石牛庙乡文通社区党支部书记范映有向北京青年报记者介绍,女孩梁某从小父母离异,父亲梁发永长期在外打工,她跟着爷爷和奶奶生活,家境困难。“2014年12月,梁某被检查出得了三种癌症——骨癌、淋巴癌和乳腺癌,在盐亭县肿瘤医院接受治疗。我们知道她生还的希望不大,但还是希望尽可能延续她的生命。”

  文通社区居民捐了3万多元,当地摩托车协会捐了约1.6万元。

  据范映有介绍,女孩患病期间以三种方式接受了各界捐款,“一是把钱直接送到女孩家人的手里,二是打到女孩家人的银行卡里,三是有人直接去医院给女孩交治疗费”。

  范映有称:“通过社区、摩托车协会和几家企业组织的捐款活动,加上当地媒体的宣传,爱心人士纷纷给女孩捐款,我们当地一共捐了11万元以上,加上其他地方爱心人士的捐款,总共约有15万元左右的善款。”

  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女孩不治身亡。但是善款没有用完,对于剩余善款如何处理的问题,在当地引起了一场风波。

  社区负责人:女孩家人承诺过退款

  之前组织捐款活动的社区负责人和行业协会负责人认为,女孩家长应该遵守承诺,将善款退给社区和行业协会。女孩的爷爷却表示,想召开退款仪式直接把钱退给捐款人,但与社区方面没谈拢,他们至今也没拿到捐款明细单。

  范映有告诉北青报记者:“在把钱交给他们的时候,有社区工作人员、摩托车协会和当地媒体在场,当时就有人提出两个疑问,一是怕钱用不到小女孩的治疗上,二是用不完的钱怎么处理?女孩的父亲和爷爷都给出了承诺,说如果花不完会把剩余的钱还回来。”

  “女孩去世后,我把她爸爸叫到我办公室,给他算了一笔账,除了女孩的治疗费和安葬费,还剩了很多钱,我就给他做思想工作,让他把剩余的钱捐出来,我们要把钱捐给需要帮助的其他人。”范映有告诉北青报记者,“考虑到女孩家里比较困难,还给他们留了点钱,最后让他拿出4万元钱。”

  范映有称,女孩的父亲拒绝归还剩余的钱,女孩下葬后,她的父亲便外出打工了,社区负责人称至今仍联系不上他。

  女孩爷爷:跟居委会没谈拢

  昨日,北青报记者联系到女孩的爷爷梁仕孝。据他介绍,拿到手的善款是11.8万多元,除去女孩的治疗费和安葬费,还剩下2万多元,社区居委会还有之前筹集到的1万多元善款没有交给他们。

  “我们不是不想退款,只是不知道怎么退给大家。”他告诉北青报记者,“我们知道大家都不容易,很感谢给我们捐款的人,捐款的时候,社区搞了个捐款仪式,我们也想着搞一个退款仪式,把钱退给大家,或者我们直接把钱捐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

  梁仕孝说,他管居委会要捐款的明细单,打算自己决定退给哪些人钱,以及退给每个人多少钱,但居委会工作人员不同意。

  专家:该不该退款目前尚无法可依

  昨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给患癌女孩捐款一事属于慈善范围,但捐款没有经过慈善组织,所以才引起这样的矛盾。

  王振耀认为,按照现行法律,个人可以向社会寻求救助,在法律上是不被禁止的。但直接将善款交给个人捐款自己要承担后果,因为没有公共管理机构和项目委员会的监管。

  他认为,给患癌女孩捐助都是发于人们的善心,“本是好事,却弄成今天这样,希望最好各方能协商解决,处理方式别太生硬”。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柴青海认为,根据这个案例的情况,捐款人的行为一旦完成,便丧失了对自己捐款的支配权利。

  “要求梁家退回剩余善款,这是人们对于梁家的道德要求,现行法律并不支持。由于我国的慈善法还没有出台,目前对于捐款引起的纠纷尚无法可依。”柴青海表示。(文/见习记者 邢颖)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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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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