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职称评定、薪酬水平以后高校都能说了算。昨日,记者从人社厅在广州召开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我省即将正式出台《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五个下放、两个完善、一个加强”的要求,向试点高校下放人事管理权。省人社厅厅长林应武表示,为了让改革更彻底,省人社厅实行事后备案制度,高校下属的独立事业单位,如广州中医药大学下属的附属医院也享受《方案》带来的红利。
5高校试点 14高校推广
省人社厅透露,高水平大学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将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试点,覆盖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为更稳妥地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先在粤发〔2015〕3号文遴选认定的重点建设高校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中,选取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5所高校,从今年1月起先行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时间为期1年。
试点结束经总结评估取得可复制经验后,根据粤发〔2015〕3号文确定的高校,改革将推广至7所重点建设高校和7所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所属高校,共14所,其中部属高校可参照执行。
职称评审 高校自己说了算
《方案》还指出,此次改革还会下放职称评审权。由试点高校自主制定正高及以下职称评聘标准,自主组建评聘机构及评聘专家库,自主开展评聘工作,自主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学科(专业),可采取委托或联合评审。实行“以考代评”的可自行择优聘任。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刘雅红表示,职称评审可以作为杠杆来引导高校教师的研究和教学方向,对学校来说是好事,也能激发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
下放薪酬分配权
《方案》提出,下放薪酬分配权。在现有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自主确定具体分配方式,自主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与教学、科研成果挂钩,重点提高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薪酬,对教学、科研人员的收入实行下线保底、上不封顶。
同时,对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一次性奖励等市场化薪酬。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归属科研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用于人员激励的部分暂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所得股权,可按比例直接分配给科研人员和团队,并按股权分红。
“五个下放”
向试点高校下放五个人事管理权限
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岗位总量,自主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和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支持分类设岗,可自行设立教学岗、科研岗、教学科研岗及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专职岗位。
岗位设置权
公开招聘权
职称评审权
薪酬分配权
人员调配权
由试点高校自主决定公开招聘人员的招聘时间、自主公布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试(考核)、自主公布考试结果、自主公示拟聘人员、自主确定聘用结果,自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2个自主”
将下放的权限具体细化赋予试点高校22个自主权。(记者王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