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8日电(记者贺迎春) 昨日刊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意见还提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坚持公办民办并举,扩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深入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对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拓展教师补充渠道,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办好农村特殊教育。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