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重于泰山。近日,广东江门一所小学就感受到了“泰山压顶”。据报道,该校一名10岁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劳动课中摔倒受伤,法院最终裁决,校方担责六成。这样的新闻,看着很“面熟”。近年来,每当有校园安全事故,基本都能看到校方赔偿的身影。可以说,校园伤害案件学校担责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有鉴于此,部分学校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水涨船高”。他们干脆把“危险”的运动设施都拆了,规定课间不能去操场玩,放学后马上离校;春游、秋游孩子们喜欢,但不可控因素太多,还是算了;运动会也别搞了,万一出点事就惨了……还有更“细心”的,连学生跑、跳都管起来,抓到还要警告——校园里满满的“不许”“严禁”“杜绝”,孩子们也无所适从。所以,现在下课铃一响,天性活泼好动的孩子们,或在教室待着或在走廊玩会儿,安安静静地做个乖孩子,偌大的操场空无一人……这画面不美,还充满了讽刺和心酸,让人唏嘘感慨。
应该说,中小学生未满18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在安全问题上全力“监护”是职责所在。但因为“伤不起”、怕出事就把孩子管起来,无异于因噎废食,不可能一劳永逸。
校园是学习的场所,也应该是孩子们的乐园——这道理,谁都懂。对学生“禁足”“圈养”“画地为牢”,用条条杠杠捆住他们的天性,违背教育规律,影响孩子的体质,更不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这后果,教育工作者们也肯定心知肚明。
问题是,一边是学生愉快玩耍,一边是安全责任“亚历山大”,二者的矛盾如何破解?在笔者看来,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松绑。目前,学校面临的安全压力太大,安全影响考核、评比,甚至会“一票否决”。为此,有的校长甚至每天都提心吊胆。在这种心态下,天真烂漫的孩子对学校而言就成了一颗颗不定时炸弹,“圈养”和“禁足”就算情非得已,也是心安理得。为学校松绑,需要改变这种高压态势,需要进一步明确校园事故责任,需要对家长“孩子出事=学校责任”的简单化思维加以引导。目前,一些省市已经在推广校园保险,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例如,即将在明年实施的《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鼓励学校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及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借力第三方为学校转移压力,学校的心酸、苦衷就能缓解很多。
不管怎样,保障校园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家长、社会各方不妨多一些勇敢的探索,真正为孩子们撑起保护伞,以不辜负精彩的童年。
(摘编自12月18日《广州日报》,原题为《“杜绝”,从来不是最好的保护》)
《 人民日报 》( 2015年12月21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