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贺迎春)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达到底线要求、年度计划是否完成、质量管理、条件保障、公开公示等6个方面。
第一,督学校布局是否合理。重点督查3点:农村偏远地区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孩子就近上学;城镇化进程中新形成的小区是否同步建设学校,解决好新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问题,消除大班额现象;三是学校选址是否在安全的地方,可以有效避免地震和自然灾害。
第二,督是否达到底线要求。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国家明确了20项底线要求,如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限期消除不该有的现象。
第三,督年度计划是否完成。目前,各地已完成今后几年的总体规划,要求在此基础上制订详细年度计划,明确项目、进度、投入等,逐校逐县落实,实施精准管理,坚持从最困难最薄弱的地方做起,确保随着整个工作的推进,义务教育的底部逐渐抬高。
第四,督质量管理。重点是规范管理和工程质量,确保程序合规、施工安全、质量可靠。
第五,督条件保障。重点是经费安排,是否及时到位、合理使用。
第六,督公开公示。要求项目计划、资金投入、进度安排等,逐校、逐县公开,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
据悉,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启动实施两年多来,建立完善了双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监督举报、定期检查、突发应急、责任追究、绩效评价等八项工作推进机制。截至10月底,全国校舍建设已开工面积8360万平方米,占5年规划建设校舍总面积的40%;竣工面积5166万平方米,占25%;完成设施设备购置282亿元,占5年规划购置总金额的27%,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如一些地区建设进度缓慢,个别地方资金落实困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