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王凯蕾、郑昕)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广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规定,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不含托幼机构)正常在校时间学生食堂应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各校校级领导每月应至少陪餐一次。
表面看,“校长陪餐”是提高校园食堂饭菜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的创新制度安排,但深层次思考,也有各界对校长们淡化行政身份,放下身段以教书育人者姿态与学生打成一片的期待。从这个角度看,“校长陪餐”产生的“副产品”意义更大。
近年来,一些学校单设教工食堂,甚至设立“校领导就餐专区”,少数校长脱离教师、脱离学生,眼里充斥着“长”字,愈发突出行政级别,甚至享受超标办公室、公车等“特权”。有的校长长期脱离教工群体与广大学生,油然生出“大权独揽”的感觉,把校长岗位当作个人仕途的台阶,引发家长质疑、社会争议。
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要求陪餐人员应和学生一起排队,付费购餐,同区域就餐。这有助于校领导放下“官威”与身段,真正与学生们打成一片,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领导“高高在上”的距离感,密切学校领导与教师、学生的沟通交流机制,更多体现出“民主治校”“科学治校”。
诚然,“民主治校”“科学治校”并不是一个陪餐制度就能彻底解决的。例如,在具体教学工作中,一校之长应继续突出职业色彩、淡化行政身份,不让百年树人演变成追求近期业绩政绩、忽视内涵建设的短视行为,让教书育人成为学校主旋律。一校之长应以身作则,激发教职工与学生的创造力、能动性,时刻牢记“师者父母心”,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办好学校、育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