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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聚焦·辽宁:如何为人才流失“止血”
2015-11-24 09:58:23
 

  制度保障本地“人”“才”两旺

  高科技成果“墙内开花墙外香”,暴露出辽宁发展观念落后,创新意识不强,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畅等诸多问题。东北一家国企的领导对记者诉苦说,单位使用、处置科技成果,不仅存在审批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而且转化不好还得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

  为了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今年初,辽宁省科技厅、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对省属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作价入股以及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大大放宽了尺度。

  据辽宁省科技厅副厅长闫灵均介绍:按照以往规定,国有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需要履行报批手续,现在,省属各高校、科研院所可以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同时,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收入全部留归单位自主支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不再上缴国家财政;而且明确规定对发明人的奖励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比例。

  除了用政策为科研单位和人才“松绑”,辽宁还积极搭建平台,为企业引“才”源,为科技成果找“落脚地”。省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党管人才的优势,组织开展了“千名院士专家进千户企业”行动。70多名省级优秀专家与企业签订了科技成果转让协议,15位院士、460多名专家采取科技成果分成、技术入股、进企业兼职等方式,与企业建立起合作关系。

  沈阳远大集团发挥民营企业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率先在全国打破僵化的科研体制,推出企业和研发人员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双赢机制:研发人员和机构通过项目申请获得远大提供的“风险贷款”,成果出来后直接面对市场。市场相不中的,打入冷宫,“人”“才”两空;市场“相中”的,不仅可以获得一次性成果转让费,研发人员还能以入股或提成的形式,终身享受自己研究成果带来的收益,从而确保企业“才”源茂盛。

  打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

  “有人说东北人不行,我不认可,大家到深圳去看看,在那里很多东北人都成功了。”辽宁土生土长的企业家、东软集团董事长刘积仁说,“辽宁应该从重视大型国有企业和老一代产业工人,转向重视中小民营企业和年轻的创业者,唤起民众的创业激情和创新热情。”

  的确,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要求,除了这个基本需求,人更大的需求就是为自己的“才”找到“用武之地”。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不难理解以往引进人才所需的“工资”“房子”“待遇”等条件,为何逐渐被“事业”“平台”和“发展空间”所替代。

  对辽宁来说,为人才提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环境,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有一个现实课题要解决——长期以来,人才大省辽宁的人才“旱涝不均”现象十分严重,施展平台多、发展空间广的沈阳和大连两市“垄断”了全省人才的一半以上。

  为了打破这种局面,辽宁抓住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沈阳经济区被确定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突破辽西北战略进入全省大战略的契机,围绕三大“振兴主战场”,搭建让人才施展拳脚的舞台,从而构筑起多个人才聚集之地。大连市金普新区过去只是一个5000多人的村子,现在已成为一个158万人口的移民城市,因为这里有3500多家外资企业,其中包括75家世界500强企业。本溪市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做强做大医药产业,2012年晋升为国家高新区。如今,在辽宁,搞装备制造的人才大都流向了沈阳,搞软件的人才流向大连,搞生物制药的流向本溪,搞陶瓷的人才流向法库,搞蘑菇的人才则都流向了岫岩。

  经济学家埃德蒙德·菲尔普斯说过:“国家层面的繁荣源自民众对创新过程的普遍参与。”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的逐渐形成,辽宁有望崛起为新的人才高地。(记者 毕玉才 刘勇)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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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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