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1日电(记者蔺娟、许祖华)记者11日从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获悉,该省将于2016年开始实施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报名参加高考。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今年12月1日至7日进行。
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符合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等。
陕西省招办要求,各地要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切实保护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正当权益,严查严防“高考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