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问题为抓手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
■石中英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这就意味着“十三五”期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到2020年将全面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过去5年,我国高中阶段教育不断发展,毛入学率从2009年的79.2%增长到2014年的86.5%,距离五中全会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规定的90%只差3.5个百分点。未来5年实现这个目标,必须要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要解决好高中阶段办学体制和投入机制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劳动力市场对于新生劳动力的文化要求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特征日益明显。但是,由于高中阶段教育目前还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而且在这一阶段家长和学生对于学校教育的选择性开始出现,客观上为市场因素的介入准备了条件。
其次是要解决好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问题。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难点还是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北京、上海等一些特大城市高中阶段教育早已达到普及水平,江苏、浙江、山东等东部发达地区要实现这个目标也不难。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实现这个目标受制于许多因素,如高中阶段教育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毕业率偏低、劳动力市场对初次入职劳动力文化程度要求偏低、高中教育机会和高等教育机会供给不足等。
再其次是要解决好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的质量与特色问题。质量是教育的内在生命线。要始终把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基本质量,作为一个核心任务追求。可研究制定全国性的高中毕业生学业质量标准,各省区市也可以研制本地区高中毕业生基本质量标准,并将其作为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深化高中阶段课程和教学改革的主要依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未来职业性向,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发展、特色发展提供依据。
最后是要解决好高中阶段教育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问题。有关部门要抓紧开展“学校法”或“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例”等法律文件的调研、起草和立法工作,为高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要依据管评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要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的校长负责制和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制度;要创新思维,构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增强学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