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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考:未就业毕业生统计难在哪里?
2015-10-29 13:23:02
 

   别让教育部门孤军奋战

  就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的统计机制而言,重在建立就业工作衔接机制,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等接力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人数一直呈递增状态,就业形势日趋复杂严峻。应当说,积极关注毕业生就业问题,着力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后续的指导服务,既是高校的重要使命,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 

  此次教育部推出多项改革举措,着力“打造升级版”,既是高等教育自我革新之举,也是顺应时代潮流、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作为,值得点赞和期许。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政府认可的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持怀疑态度。据了解,自国家首次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始,就业统计造假就不曾缺席过。一些高校把解决学生就业难的心思集中到了就业统计上,而不是放在推动学生就业能力的培养和就业渠道的开拓上,造成有关方面对就业形势的误判,进而使得大学生就业难问题迟迟得不到缓解。 

  教育部主导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的统计机制,倘若没有更为妥善的实施细则和保障措施,仅凭教育部门一家之力,很难保证就业统计数据的及时、真实、有效,也难以实现“更加关注毕业生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的预期。 

  2004年,国家建立了由教育部、人事部等10个部门组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为牵头单位。2008年,国务院制定的部门“三定”方案,对教育部与人社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上的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由人社部为牵头单位。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然而囿于政府各部门条块分割,陷入了“看似谁都管,其实没人管;谁都想管,谁都管不了”的尴尬。 

  其实,早在2013年,人社部便印发了《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明确“开展实名登记”,要求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摸清就业服务需求。自2013年开始,教育部更是连续三年印发关于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专项通知,明确“认真做好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及时将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就业服务能够无缝接续。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囿于主客观因素限制,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统计工作依然壁垒重重,政策效应并未如期实现。可以设想,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的统计机制的落实难度之大,仅靠教育部门单方面努力还远远不够。 

  长远来看,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需要多方努力、多部门合作,不能将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过多地局限在教育部门。就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的统计机制而言,重在建立就业工作衔接机制,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等接力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进行顶层设计,教育部门着力提高培养质量和就业指导服务水平,重点解决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引导工作;人社部门积极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帮扶,重点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指导服务工作;多部门协同配合切实做好跟踪服务,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使毕业生成为“不断线的风筝”。简而言之,就是要树立大就业观,政府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高校想方设法培养适销对路的优秀毕业生,社会要通力合作来营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毕业生自身积极主动就业,综合施策方能化解就业难题。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假使让毕业生的选择束缚在就业统计的框框里,让毕业生的青春耗费在实名登记的本本上,如何让青春的创造力竞相迸发?又如何让莘莘学子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人生?高校毕业生绽放的青春,不能只有冷冰冰的统计,而是应有更多样的选择。关键是如何打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确保政令畅通,真正把中央的关怀及时送到毕业生的心坎上。(郭立场 作者系河南省信阳师院招生就业处教师)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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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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