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9月22日电(记者石庆伟、汪伟)近期出台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为来沈创业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月最高800元。
意见指出,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以及学士在25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在沈阳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就业人员凭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创业人员凭营业执照、缴税证明等,给予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与沈阳市公租房政策不同时享受。
沈阳市还允许企业“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支持电子商务领域等现代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推行电商企业、文化创意、设计咨询、众创空间等集群注册,允许电商企业将地址登记为托管公司的住所。
该意见还在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为创业人员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