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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ABC:升学、毕业转学……医保怎衔接?
2015-08-31 07:36:37
 

  下周就陆续迎来开学季了,但很多学生及家长并不清楚升学、转学、毕业等情况下,该如何衔接参保,本报详解各种形式的学生参保情况,帮助学生及家长“无缝衔接”享受医保待遇。

  广州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只需要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按规定参保缴费,就可以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等情况外,2016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缴费标准分为两种情况,除了从化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34元之外,全市其他区的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

  其中,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从2015年9月1日起即可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年度中途参保并缴费到账的,从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市医保部门提醒,为确保在参保登记当月缴费(扣费)成功,请于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办理参保登记业务的,将于次月方可进行缴费(扣费)。为确保扣费成功,请务必在扣费期内备足资金以待划扣居民医保费。

  新参保学生领卡指引:

  新参保在校学生,在缴费成功的次月30日后由学校统一到社保卡制卡银行指定网点领取社保卡。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的新参保中小学生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统一领取。

  曾通过其他非社保渠道登记申领社保卡的人员,应循原渠道查询及领取社保卡。

  具体领卡时间和领卡地址可咨询制卡银行。银行发卡网点名单和联系方式可登录广州医保管理网查询。

  时间

  9月1日~12月20日  

  广州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只需要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按规定参保缴费,就可以从2016年1月1日起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等情况外,2016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缴费  

  167元

  缴费标准分为两种情况,除了从化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34元之外,全市其他区的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67元。

  登记

  目前,广州的学生参保人群主要分为四种情况,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1

  普通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简称网办系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随家庭到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大中专学生,由所在学校通过网办系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

  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在校学生,如果是大中专学生,须携带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果是中小学生,则随家庭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学生身份发生变更后,参保登记手续指引:

  如果学生身份发生变更,怎么衔接参保?记者从医保部门了解到,主要可分为三种情况:

  1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在入学前到所属街道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待入学后统一在学校参保登记缴费;

  2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大中专学生,需按照学校渠道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方可按照学生身份享受相应待遇;

  3

  此外,当参保人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时,需由参保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通过网办系统办理。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的中小学生,由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向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记者 刘冉冉)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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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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