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坠楼、溺水、车内窒息死亡……一起起因儿童独处酿成的惨祸刺痛着社会的神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已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近日,南京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引发关注——
立法禁儿童独处?可行性是关键
给予儿童精准保护,既是家庭责任,也是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指出了监护人的禁止性条款,包括让未满六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独处,或将未满6周岁或者基于生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患有法定报告传染病的人员代为照顾。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孩子的安全是否可行?如何解决上班与照顾孩子的时间冲突?网友、专家有话说。
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南京市在国内率先对未成年人进行细致保护,得到了很多网友和专家的肯定。网友“骆驼小祥子01”表示:“6岁以下的孩子认知能力差,自我管理差,支持!”网友“我很丑其实我很二”也表示:“6岁以下儿童最需要家长的陪伴,既有人身安全的需要,也有心灵成长的需要。以立法的形式保障,是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促进,也是对马大哈家长的强制执行。为了不让更多悲剧发生,为了没时间陪孩子的家长不留下遗憾,这样的立法势必会受到广泛欢迎。”
“南京市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不得让6岁以下孩子独处等条款,可以说是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细化和完善,它必将对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教授表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与时俱进,也到了要修订的时候了。现在社会上儿童问题很多,立法的完善很有必要,南京此次立法,是对法律法规的一个补充完善,起了一个很好的导向作用。”
可行性有多大?政府应有配套措施
其实,上海、广州等地此前都曾出台法律法规禁止儿童独处。对此,不少网友也发出了自己的疑问,这件事的可行性究竟有多大?网友“东京那场樱花雨yu”表示:“我觉得这个方法有好有不好。好的方面是:让孩子比较安全。不好的是:有可能让部分孩子没有独立性,整天缠着家长。”而网友“悠然阿朵”也表示:“自家孩子谁不心疼?让学龄前孩子独处,肯定是不得已而为之,真算违法予以惩处,那孩子岂不是更少了陪伴、看管?立法需严谨,孩子受伤了,家人再被追究刑事责任,我绝对不赞成!”
对双职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来说,照顾孩子确实是头疼的问题。家长工作时间与照顾孩子时间的冲突,也难以有效解决。不少家长坦言:“平时我们工作忙,孩子放学后常常是自己先回家,关好门,边做作业边等我们回来。如果不让他独处,难道我每天还要提前回家,或聘个保姆看着他?这样我们也负担不起啊!”
甘满堂教授也表示:“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会起到一个导向作用,但同时我们政府应该建立相应的福利政策,让未成年人业余时间有地可以去,有人可以照看。(本网记者 倪斌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