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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房给子女,别留成一堆麻烦 继承买卖赠与各有不同
2015-07-16 14:02:24
 

  单独赠给儿子 儿媳妇就没份

  除了经济账,还要考虑其他效果。

  与继承、买卖不同,赠与的房屋可以认定为子女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去年,济南市民章大爷找到于朝勇咨询,他和老伴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儿子已经结婚,但夫妻感情不好,正在闹离婚。不久前老伴去世,按照继承法,老伴对住房拥有的一半产权中,有一半是他的,一半属于儿子,如果就这么继承了,儿子继承的四分之一房产属于小两口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考虑到两人即将离婚,章大爷决定,先让儿子放弃继承,让房屋先完全成为自己的,然后他再将房屋赠与了儿子,这样,房产就成了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儿媳妇就没了份。

  另外,如果老两口意见不统一,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处置?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说,这种情况下,两位老人可以分别根据自己的意愿单独处理自己拥有的那部分产权。

  不少业内人士并不赞同老人在生前过早处置房产,“如果老人只有一套房的话,生前就把房子给了孩子,如果孩子不养老怎么办?”于朝勇说。

  “建议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张凯说,赡养老人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目前我国尚未实行遗产税,等老人百年之后,子女通过继承获得房产,既节省成本也有利于维护家庭的稳定,防范道德风险。

  “继承较适用于关系较为和谐的家庭”,刘良玉分析,因为继承公证需要法定继承人达成一致,如果有一方不予配合,就无法正常公证,只能走诉讼程序。

  但他同时提醒,如果选择继承的话,而父母恰巧又留下了债务,那么,继承人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

  立遗嘱也是一种选择,但冯培明建议要慎重,一般立遗嘱确定遗嘱受益人的时候就剥夺了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所有子女都尽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儿女们都能继承才公平。当然,可能老人考虑有的子女日子过得比较艰苦想多给他们一部分也在情理之中,但是直接剥夺其他子女的继承权应该尽量做好与子女间的沟通,否则,可能对家庭和睦带来负面作用,“尤其多次立遗嘱可能引发家庭矛盾。”(记者 马云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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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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