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烟台建立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机制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刘永涛)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在全市建立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同时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据悉,烟台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中,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全市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举办者投入、家长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目前,烟台市确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不含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
烟台还规定,各县(市、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拨款标准,已经高于这一标准的不得降低,不得减少现有的人员经费补助、助学金补助等,不得调剂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等收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不断提高标准,并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