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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重奖高分考生不如重视教育公平
2015-06-30 07:22:58
 

  高考结束后,该不该奖励高分考生、高考状元又成热门话题。据悉,今年恩平理科状元获奖商品房一套。而在全国很多地方,企业、个人乃至部门重奖高考状元已成为高考结束后的“保留节目”。

  去年有媒体进行一项调查显示,68.3%的受访者反对重奖“高考状元”。但时至今日,一些地方的高分考生和高考状元成为领奖专业户,“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的现象仍然没有改变。社会上支持者有之,反对声亦不绝于耳。在笔者看来,对高分考生的奖励不能一概而论,而要一分为二看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者,不少高考奖励是来源于个人和企业设立的奖学金项目,比如此次恩平理科状元获某房产商赠房,就属于此种性质。既是个人捐资助学,理应认可捐资者的主导权力,旁人不应横加指责。换句话说,只要是私人出资,奖给谁、奖多少应主要遵循奖金设立者的意见安排。当然,既然大方向是助学,奖励条件也不能离题太远,更不能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此外,教育部门和学校也应倡导个人捐资助学走向多元化,未必非要把鲜花掌声全部堆给尖子生。自立自强的贫困学生、有创新思维的偏才怪才,乃至社会实践出彩的活跃分子,都可以成为奖励的对象。尊师重教,未必只有一种选择。

  二者,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对考生的奖励,大多来源于财政资金,这种奖励正当与否则值得商榷。有的奖励不仅惠及考生,还连带奖励培养过考生的各年级老师乃至校长。有的地方不仅高考有奖,连中考也有奖,确有过多过滥之嫌。财政资金来源于纳税人,收支应以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支出也须纳入法定预算,经人大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不知道一些地方拿出公帑重奖考生,是否经过了适当程序?公共财政应主要着眼于兜底,补齐教育短板,而不应用来奖励拔尖,更不能成为少数高分考生的福利。

  无论是私人捐助还是政府助学,出发点都是好的,尊师重教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激励,恐怕也只能沦为一句空话,口惠而实不至。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多元化的助学主体,一方面应有多元化的捐助取向匹配,不应唯分数而论;另一方面各个不同的助学主体,还应恪守自身的角色定位,尤其是政府部门应以落实教育公平、提高整体质量为己任。

  目前,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教育GDP”的错误观念,评判一个地方或一所学校的教育水平,单纯拿上线率、一本率,甚至名牌大学录取人数为指标。一些地方政府越俎代庖奖励高分考生,正是这种观念导致的行为结果。因而,在顶层设计中扭转这种畸形的评价方式应尽快提上日程,不再以高分考生论英雄,而是看当地公众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否有延长、平均学历是否有提升等等。一言以蔽之,政府部门不应只盯着极少数的高分考生,除了尖子生之外的大多数普通学生,因为家境贫寒无法享受平等教育权力的贫困生,才是政府部门应当重点关注和扶持的对象。

  社会上有捐资助学的热情,这让人倍感欣慰。但要提高整体教育水平,既要有人锦上添花,更需要有人雪中送炭。政府部门理应肩负起这份兜底责任,把财政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刀刃”上。比起奖励多少尖子生,培养出多少个状元,这更能说明一个地方的教育水平。


编辑:小微

来源 |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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