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起,我省2015年高考志愿填报开始,7月2日结束。在确保网上录取软、硬件配备到位,确保网络安全后,7月4日左右,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将启动。
25日,《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办法》公布,其中特别说明了每个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需要由校长签名(盖章)后递送到考生手中。
录取通知书校长要落款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各批次安排的院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藏文、彝文专业分别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录取,其投档时间在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普通专业非预科计划投档之后、预科计划投档之前。
各类别、各层次预科在该院校同批录取。
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班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录取,高职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
五年制高职专科(含小教、幼教)转录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专科录取工作在专科第二批录取结束之后进行。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办法》规定,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报到须知、有关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