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微阅读 > 地方频道-教育职场
四川公布高考录取办法 7月4日左右启动高考录取
2015-06-26 07:46:55
 

  平行志愿一轮投档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第一批、专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和其它批次的平行第二志愿、藏文加试志愿、彝文加试志愿、各批次预科志愿和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未录取考生中,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位次排序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每个批次开始之前会有“模拟投档”。高校报送的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报送调档比例的,首次模拟投档一律按照105%进行。

  平行志愿只实行一轮投档,不补投。

  7条要求规范录取与退档

  在办法中,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录取做出了严格要求:

  尊重考生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

  在后续志愿投档后,高校不得退掉已投的考生档案。

  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若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分数级差等限制,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应写明退档理由。

  考生对退档若有疑问,由高校负责向考生作出解释。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笛


编辑:小微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来源 | 华西都市报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

24小时热评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