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拉低“诚信观水平”站不住脚
在诚信水平上,与其说教育程度高者不如教育程度低者,不如说是年龄越大诚信水平越低。简单地将诚信水平与受教育程度挂钩,未免有失偏颇。
■堂吉伟德
昨天,《2014年中国都市青少年发展报告》在上海师范大学正式发布,报告选取了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城市,以工作生活在这些城市的14—35周岁青少年为抽样总体。《报告》指出,在校青少年中,受教育程度越高,诚信观水平越低,半数青少年认为讲诚信会吃亏。(《新闻晨报》6月4日)
如果把调查的结果做一个简单的归纳,那便是“教育程度越高则诚信水平越低”。很显然,这样的结果与公众的心理预期反差巨大。因为在大多数人的意识里,受教育程度越高,诚信水平应当越高。一个人对诚信的认识,应基于对重要性、必要性的见解之上,与个人的知识水平成正比关系,然而此次调查的结果却得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稍加盘点不难发现,“年级越高,诚信度却越低”的类似调查,在之前就多次出现。比如,2014年由上海市实验小学承担的小学生核心价值观相关市级教育科研课题发布结果显示,在2008年对黄浦区三所学校的725名学生抽样调查基础上,2012年课题组第二次抽查结果显示,在“讲诚实”等维度上,二年级学生得分均高于五年级学生。然而,即便我们假设报告调查的学生和数据是真实的,报告得出的结论和导向却难以经得起推敲。从某种意义上讲,拿受教育程度与诚信观水平挂钩,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道理很简单,受教育程度和诚信观水平之间,有一定关联但并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一个道德高尚者,未必就是一个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人,低教育程度者中也有诚信观水平很高的人。相反,一个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人有可能是一个诚信标杆,而一个低教育程度者也可能是诚信缺失者。诚信教育本身也是教育的内容之一,受教育程度越高的人,接受诚信教育的机会也就越多,对其内涵的理解也应该更深刻。按理说,诚信观水平与教育程度理应呈并行之势,如果出现逆势现象,我们应当慎重探究个中原因,而不能轻易把责任归咎于教育。
201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指出,中国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程度在进一步扩大,社会总体信任程度的平均得分为59.7分,进入到“不信任”水平。有专家据此提出,社会诚信已经到了警戒线,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增加。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学生难免会受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接触社会程度的加深,受社会各种风气的影响,学生们诚信观下滑是有可能的。然而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未必是教育本身出了问题,更可能是社会风气的影响所致,以及相应的纠偏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由于有着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一个人一旦失信将会面临“寸步难行”的后果,因而大家不敢轻易触及底线,不敢以失信为代价去获取利益。因而,一个人诚信观水平的高低,与其受教育程度并无绝对关系,而主要在于其所处环境的影响,以及诚信约束机制的强弱。在诚信观水平上,与其说教育程度高者不如教育程度低者,不如说是年龄越大诚信观水平越低。如果不结合整个社会现实来进行综合评价,简单地将诚信观水平与受教育程度挂钩,未免有失偏颇。
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提醒我们的学校,要更加重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真正做到诚信教育“从娃娃抓起”。只有从小培育了学生们的诚信意识,让恪守诚信成为其信奉一生的准则,那么受教育程度与诚信观水平,才不会继续成为纠缠不清的话题。(作者系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