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4月14日电 (记者张志锋)一些地方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存在软肋,不少还是空白。记者从日前举行的青海省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座谈会获悉:去年年底,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等7个单位和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3个地区,开展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取得成效,今年4月正式运行。
目前,部分试点地区、单位已制定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相结合,指标设置基本达到可量化、可检验、可比较。海西州德令哈市围绕“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设置了政治品德、执行能力、工作积极性等15个共性评价指标,制作了《平时考核评价量化表》。试点地区和单位将根据“个人纪实、领导评价”的方法,按照6个步骤开展考核:确定考核指标、工作纪实、领导审核评鉴、确定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和汇总考核情况。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15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