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12日电(记者陈弘毅)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建立弹性学制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等,以促进福建高校毕业生就业。
记者从福建省有关部门获悉,在就业政策方面,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在大学生创业方面,实施大学生回乡创业优惠政策,在项目资金、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
福建省政府要求,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继续遴选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3万到10万元的资金扶持。
同时,支持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对在各类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按不超过租赁场所租金的50%给予补助,最长2年,每年最高补贴3000元。
福建省还要求,本省各地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