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31日电(记者陈弘毅)福建省教育厅31日公布福建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取消了“体育特长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2项目地方性加分项目。
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福建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填报省内高校部分农林类专业考生投档时加10分”等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上述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以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其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对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同时,福建还将保留烈士子女,山区、海岛、聚居地区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并将在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下一步,福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学校将进一步做好高考加分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维护高考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