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欧兴荣)日前,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简称“三校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取得五门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录取。
根据“办法”,“三校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招生计划设置不分文理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内可填2个专业。如招生院校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都有招生计划,考生最多可分别填报2个本科专业志愿和2个高职(专科)专业志愿。招生院校在第一、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向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
考试分统一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科)和专业技能课考试(2科)两部分。考生必须参加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课考试和各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课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取得五门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提取考生纸质档案通知单”到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院校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