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订阅手机报国际 中国 博览 财经 汽车 房产 科技 娱乐 体育 时尚 旅游 健康 移民 亲子 社区 专题
中国日报 中国在线 头条国际 国际快讯 军事台海 精彩图片 国际博览 奇闻奇观 科学探索 历史揭秘 国际财经 中国经济 消费旅游 能源在线 外交讲坛 独家策划 风云对话 中日论坛 评论 特稿 新闻汇总 海外看中国 E-Weekly
中国在线> 地方频道-教育职场

江西民办学校可自定收费标准

2015-03-28 09:07: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徐光明
中国日报-看世界+加关注 打印 发送 字号 T | T
[提要]  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调整。学校除按登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按江西省规定项目收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外,不得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收取其他费用。
 

  原标题:江西民办学校可自定收费标准

  江西民办学校可自定收费标准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江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放开民办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江西省民办教育机构学费、住宿费管理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方式,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将实行登记管理。这意味着,民办学校将自主确定学费、住宿费标准。

  江西要求,自主定价的学校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办学条件和质量、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兼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及社会各方面意见等因素,合理确定本校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调整。学校除按登记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和按江西省规定项目收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外,不得以各种名目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收取其他费用。


编辑:小微

...
...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30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来源:360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