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订阅手机报国际 中国 博览 财经 汽车 房产 科技 娱乐 体育 时尚 旅游 健康 移民 亲子 社区 专题
中国日报 中国在线 头条国际 国际快讯 军事台海 精彩图片 国际博览 奇闻奇观 科学探索 历史揭秘 国际财经 中国经济 消费旅游 能源在线 外交讲坛 独家策划 风云对话 中日论坛 评论 特稿 新闻汇总 海外看中国 E-Weekly
中国在线> 地方频道-教育职场

西安:城区中小学200米内禁设食品摊贩经营区

2015-03-27 08:40:00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华
中国日报-看世界+加关注 打印 发送 字号 T | T
[提要]  记者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依照《陕西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要求,陕西凡是设区的市,其城区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县城区中、小学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原标题:西安:城区中小学200米内禁设食品摊贩经营区

  记者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依照《陕西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的要求,陕西凡是设区的市,其城区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县城区中、小学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该条例所称的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指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达不到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不适用本条例。

  该条例要求,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者应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接受社会监督;从业人员生产经营食品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器具;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记者 李华)


编辑:小微

...
...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300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
精彩热图
 
 
新闻热搜榜来源:360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