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教师可享多种优待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特级教师的评选要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北京因为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比例可放宽到千分之三。
根据规定,特级教师可以享受多种优待,包括每月享受国家给予的300元津贴、每年享受一次较高水平的全面体检等,50岁以上的特级教师还能享受优诊医疗。特级教师退休以后,如果其贡献卓著,身体又健康,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他们担任名誉校长、教育顾问、兼职督学或由学术团体安排相应的名誉职务,以便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实际上,除执行市级政策外,各区县对特级教师还有额外奖励。西城区出台了特级教师延聘办法,即特级教师退休后,可以延聘5年,其工资待遇与在职教师相同。此外,各区县每年会给予特级教师一次性奖励,多的可达4万元。而学校发放给特级教师的绩效工资,也会比普通教师多。
据悉,特级教师评选每三年进行一次,而且并非终身制,如果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不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违反规定进行有偿家教,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触犯刑律,特级教师称号将被撤销,相关待遇也将被同时取消。
目前,包括在职和退休特级教师在内,全市共有1200余名特级教师。未来,特级教师的评选周期有望缩短至两年。(记者 贾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