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元宵,可惜无假可放,大家对这个节日就没什么感觉了。不过,按照昔日传唱的歌谣,“十五祈灯头,十六夜完灯”,上元夜的广州城,处处是花灯,热闹劲儿一点也不差过春节。而且,老广州挂花灯,讲究也比别的地方多。
清末文人陈坤曾在《岭南杂事诗钞》中写道:“新年才入瑞先征,火树银花岁事仍。偶过邻翁扶醉说,亲朋几处约开灯。”他还注解说,按照广府风俗,早在元宵节前数日,家家户户就要把花灯和牲礼一起供奉到神前,邀请亲友一起喝酒祈福,这个仪式称为“开灯”,只有这样,花灯才会给人们带来好运。
翻开1907年第一期《时事画报》,上面说道,广州各处的花灯,其造型或为莲花,或为莲藕,或为福禄寿三星,或为和合二仙,镂花剪彩,火树银花,着实好看,更有“发财灯”、“添丁灯”等种种名色,寄托着挂灯者“添丁发财”的心愿。
文后还刊登了一则粤讴,里边这样唱道:“真高兴,处处都话开灯,唔知呢条俗例,点解得咁通行。唔论在乡,还是在省,都话开过灯就发横财,更有嫩仔生。试向花灯细问问,肯否把丁财赠,第一要发财先,生仔重在第二层,你若唔声,我都要问到你肯。如果唔肯应承,就话你捉我亚庚,个阵话起‘散灯’二字,连十五都唔肯等。你从高高掯,我亦会担张凳,火起便用火黎焚化,梯过您知错定唔曾。”
笔者虽然粤语水平不佳,但一句句读来,却也明白了八九分。挂灯者一定要花灯应承他“发财添丁”,倘若花灯不肯,他就会把它们拆下来,大卸八块,甚至还要放把火烧掉。如果虔诚供奉是“媚神”的话,这首粤讴的后半部分却有点“发狠要挟”的味道了,或“媚”或“凶”,其实都是为了达到自己的功利目的。(老广州元宵前夕有“开灯祈福”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