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那么多心灵鸡汤,却依然不知道是谁写的?“好文章不论出处”,这是目前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的潜规则。昨日,新华社连发三篇文章关注微信公众号抄袭的状况。“1人原创,99人抄袭”,成了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
1月25日下午,网络女性情感专栏作者杨冰阳为自己万余字的文章敲下了句号,“每日坚持不懈地构思、创作、排版、修改,为的是46万忠实粉丝的信任”。文章发布的同时,超过8个抄袭号同时运作起来,复制、删改、粘贴好不热闹。杨冰阳说,从两年前开始,一个叫“感情”的微信公号,持之以恒地抄了她500多期的原创内容。“我才写到435期,但抄我的人把内容拆分成500多期,一眼看上去,很多人还以为我是盗版的呢。”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金庸”上线不到一年,得到粉丝热捧,却有一个叫“六神磊磊读金庸”的微信公号,每期对其原创内容“实况转播”。
据了解,每天朋友圈内仅分享链接内容的次数已经超过30亿次。随机查阅微信热门榜中的文章,发现不署名、不标注来源就转发的公众号成百上千。互联网分析机构“企鹅智库”曾指出:80%的用户从朋友圈中获取订阅号文章,而非自己从订阅号内筛选。这样的用户习惯,让依靠抄袭积累巨大用户基数的“大号”更容易吸引订户。
就在读者一厢情愿地想着“好文章不问出处”,选择性忽略抄袭问题的同时,一大批靠抄袭起家的微信“大号”早已把读者们每一次的阅读、点赞都变成了可观的收入。来自多家公关公司的报价单显示,在粉丝数上万的公众号中发布一篇软文的价格,从百元到5万元不等,而文章末尾的小广告,也是很多“大号”的收入来源之一。在微信平台上,抄袭者正在吸吮着原创者的血汗,在这样的环境下原创者的生存空间又有多少呢?
此外,微信平台举证难、处理慢、删除少、惩罚轻以及高昂的协调和申诉成本,让投诉维权变成一件性价比很低的事情。“三两白酒,二百稿费,一声道歉。”“仕图”创始人汤涌这样总结自己向很多大号维权的最终成果。
真拿“抄袭”没办法?“方法不是没有,那么微信是不能呢,还是不为呢?”一位原创者在微信群提问。针对“抄袭不作为”的批评,微信团队昨日回应称,微信公众平台已上线“原创声明”功能,申请了原创声明的文章群发成功后,微信的原创声明系统会对其进行智能比对,自动对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转发时,系统会自动标明出处。(综合新华社 重庆商报 北京娱乐信报)
网评>>>
@弓张文武:微信有执法权吗?知识产权局是干啥的?
@方晓红微博:哇哦,好大的营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喻国明:微信收获了足够的用户量和知名度,那么在海量信息到达的同时,配套的法律责任也应相应跟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从执行层面来看,微信平台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需要负起的责任还有很多。
@《中国企业家》杂志执行主编何伊凡:淘宝通过用户评价的方式,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的信誉问题,微信版权问题可以参照这一思路。
@竞争法研究:虽是画饼,但真有几起诉讼被热炒,微信及其他视频音频平台数以万计自媒体都得聘版权律师。互联网侵权泛滥多年,该收敛了。
@同济张伟君:就算授权,能拿到几块钱稿费?除了靠稿费过日子的,其他人估计都无所谓吧。
@戴先任:微信抄袭成风,其实是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困局的一个缩影,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更大的挑战,面临更为复杂的形势,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法律对原创予以保护,对作者权益进行有力保护,由此起到保护创新、鼓励创新的作用。同时,相关部门及责任主体也要负起自身责任,对抄袭行为予以打击,这样才能给创新一个风清气正的生存环境,才能让卑劣之人不再趁火打劫,毫无顾忌甚至洋洋自得地充当社会进步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