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荷兰幼儿处在备受呵护的“塔尖儿”上
荷兰幼儿处在备受呵护的“塔尖儿”上
荷兰将幼儿园部分并入小学,组建4至12岁的8年制小学,纳入基础教育序列。按自愿原则,家长可以送4岁儿童到学校接受免费教育。目前,荷兰4岁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
■杨钋
在荷兰,儿童发展被视为未来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环节。统计显示,2011年荷兰3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的比例为87%,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下简称“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水平为67%,在经合组织和20国集团(G20)的36个国家中排名第十位;4岁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为100%,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水平为84%,排名为第三位。
荷兰法定基础教育自5岁开始。1985年,荷兰将幼儿园部分并入小学,组建4至12岁的8年制小学,纳入基础教育序列。按自愿原则,家长可以送4岁儿童到学校接受免费教育。目前,荷兰4岁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
与此同时,荷兰专门针对移民、少数族裔和父母文化程度低的儿童,实施政府资助开展的早期儿童教育项目。
双元制照料体系
荷兰“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体系(ECEC)最大的特点是双元制,分为普通儿童照料和高危群体儿童照料两个独立的体系。其中,由儿童照料中心(托儿所)和家庭看护为0至4岁的普通儿童提供照料;高危群体儿童照料包括游戏小组和学前或早期教育项目。
“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不是简单的教育政策,而是国家人力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重要支柱,通过提供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提高儿童进入正规教育后的成绩,间接提高人力资本的质量。同时,这些服务还可以减轻妇女负担,促进受教育妇女的劳动力市场参与,解决荷兰目前面临的人口老龄化问题。
目前,荷兰61%的儿童接受普通儿童照料,其他39%的儿童参与高危儿童照料项目。
对于普通儿童,儿童照料中心或称托儿所可以满足有0至4岁儿童的双职工家庭的需要。父母可以选择全天或者半天参与。截至2012年,荷兰共有5000家托儿所,每周开放5天,每天提供10到11个小时的服务,有些还提供灵活的服务时间。
儿童照料的费用由政府、雇主和父母三方面进行分担。父母向服务提供者支付费用,同时他们可以获得政府的儿童补贴。凡使用政府认可、质量达标的儿童照料中心的家庭都可以获得补贴。补贴通过政府的税收返回来支付,补贴水平取决于家庭收入和子女数量。
除了托儿所,一些家庭也提供0至4岁儿童的看护和照料服务。最近,荷兰立法要求家庭看护提供者必须具有一定资质,必须到相关儿童照料机构进行注册,并规定只有使用具有政府认证的家庭看护,才能获得儿童补贴。
对于高危儿童群体,政府资助的学前游戏小组通过学前和早期教育项目(VVE),每周提供5到6个小时的高水平服务,一般每周参与两个早晨或下午的活动。地方政府全面负担了高危儿童的教育成本。
荷兰的学前和早期教育项目从2000年开始,当时专为2至6岁具有教育缺陷的儿童服务,特别是为具有语言缺陷的儿童服务。接受该项目的儿童一般来自高危家庭,具有语言、认知能力方面的缺陷或者情感障碍等。2007年,荷兰政府提供了23万个参与机会,2010年下降到15万个。
弱势群体教育最受关注
从上世纪60年代,荷兰开始资助早期儿童教育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与中产阶级相比,工人阶级的子女在学业上处于弱势。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补救或干预,可以明显改善这一状况。因此,从1999年开始,荷兰政府在儿童照料机构、儿童乐园和小学幼儿班部推广“金字塔早期儿童教育项目”。
该项目由荷兰国家教育测试研发,针对移民、少数族裔、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家庭3至6岁儿童。目前,荷兰64%的儿童乐园和小学幼儿部采用这一项目。
“金字塔早期儿童教育项目”的核心是给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的“玩中学”环境,重点支持儿童在感官、个性、情感、认知、语言能力、时空概念、动作和艺术等八大发展领域的发展。
具体来说,促进弱势儿童发展:促进感官能力,通过辅助材料促进触觉、嗅觉、味觉、视觉和听觉发展;促进个性发展,培养合作能力、独立能力、自制能力和坚韧不拔精神;促进情感发展,学习应对幸福、悲伤、愤怒、恐惧的感情,学习处理合作与防卫的社会行为;促进认知发展,学习分类、分级、排序、数字、计算、比较;促进语言能力,学习口头交流,识字、阅读、朗读和写作能力;建构时空概念,通过项目探索和学习时空概念;促进动作能力,学习使用彩笔、铅笔、剪刀,写字、画画,学习跳跃、瞄准、游泳和舞蹈;促进艺术发展,学习陶艺、绘画、纸艺及其他纺织品,学习色彩、形状、光线和空间,学习歌曲、节奏、节拍、音质、音量等。
“金字塔早期儿童教育项目”主要采用主题活动模式,通过一系列有目的的活动逐级提升儿童能力,促进全面发展。学校配备与八大发展领域相关的设施、材料,儿童自由玩耍,最大限度激发儿童主动参与、自我发现和探索。工作人员和教师提供适当引导和介入,穿插游戏、歌曲等活动。
雇主分担职工子女早期教育责任
荷兰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体系的另一大特点是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责任的分担,这体现在政府、雇主、家庭和社会共同合作,分担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的责任。政府在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其发挥作用的方式根据社会服务的对象而定。对于主流群体,政府通过需求方财政的方式予以补贴,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对于弱势群体,政府则直接提供服务。
政府、雇主和家庭共同分担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的责任。2005年以来,政府主要通过需求方财政的方式来支持儿童学前阶段的发展。对于普通儿童,政府通过税收返还的形式与家长分担使用托儿所或家庭看护的费用。自1997年开始,雇主也开始分担其雇员子女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的成本。父母除了分担子女教育成本,还通过参加非营利性组织(如儿童照料质量局)和教师家长协会等直接参与学前教育质量的监督工作。
在荷兰,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工作是多个政府部门的共同责任。它们通过部门间合作共同参与了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的提供。例如,卫生、福利和体育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儿童照料、父母支持、儿童发展项目、青少年健康、特殊儿童照顾以及青年工作和体育活动;教育、文化和科学部负责全国的普通和特殊教育系统的维持和监督,以及学前教育和弱势群体的教育工作;司法部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儿童保护和儿童领养工作,以及犯罪预防;社会事务和就业部负责制定整合工作和儿童照料责任的政策,并为工作或者希望工作的父母提供帮助;内务部则负责制定整合政策等。
同时,政府和市场在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的供给中承担了不同角色。政府主要负责为普通儿童的学前教育和儿童照料提供经费,而将提供服务的空间让度给市场中的营利性机构。在特殊儿童服务方面,地方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私人机构则通过合作方式负责部分高危儿童的学前教育。
(作者系国家公派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