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领域改革市场化色彩愈加浓重。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宣布,自7月20日起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7折的下限,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这是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推进的重要一步,传递出本届政府市场化改革的导向和决心。同时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此次调整贷款利率的管制,而未触及改革核心———存款利率,这也反映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审慎路径和渐进原则,利率市场化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直击改革。
在经济持续走弱的背景下,放开贷款利率下限的管制无疑传递出了稳增长的积极信号,为市场带来正向引导。来自东北证券的分析人士表示,虽然政策上全面放开了贷款利率的管制,做到了名义上的贷款利率市场化,但是贷款利率的市场化仍需要银行业的公平竞争机制、银行业的硬约束机制以及政府、企业关系的本位回归协同推进。上述分析人士解释称,我国贷款利率的市场化相对启动较早,2004年已无利率上限限制。但多年来,即使民营资本愿意承担更高利率,民营经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未有实质性改变,而背后的原因在于金融市场的开放度不够,缺乏中小民营银行。
此外,本次改革虽取消了贷款利率的下限,但贷款基准利率近期内仍将存在。因为本次政策明确表示是“取消贷款利率0.7倍下限”,而没有像票据利率一样说是取消利率管制;与此同时,仍将维持对住房贷款利率的管制,这也意味着贷款基准利率仍将存在。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明确表示,虽然在一段时期内,贷款基准利率仍将存在,但从趋势来看,其对实际利率能够影响的程度将会越来越弱。这意味着,未来央行亟须建立一个新的政策基准利率。
利率市场化最关键一步是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在目前的利率管制中,真正的紧约束是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如果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取消,将会带来存款利率水平的明显上升以及银行利差的明显收窄。诸多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改革没有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主要考虑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更为深远,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更高。从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看,放开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最为关键、风险最大的阶段,且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金融系统方方面面的配合。
关于各方面的配合,人民银行解释称,2003年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尚未完全到位,同时存款保险制度、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等配套机制也正在逐步建立过程中。为此,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所需要的各项基础条件,稳妥有序地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从国际实践来看,利率市场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因此很多发达国家利率市场化过程都充分考虑了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必要保护,引入存款保险法,在利率市场化推进中,利率放松的实施都能控制在中小金融机构的承受能力范围,不对其正常的经营产生大的冲击,使其平稳过渡。为了有效应对存款利率进一步放开后可能出现的市场动荡,我国亟须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框架,完善金融机构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
对于存款利率市场化,我国采取“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原则渐次进行。有分析称,未来存款利率市场化可能采取四个步骤,一是可能将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市场化退出机制;二是推出存款替代性的产品,比如大额可转让存单;三是减少存款利率期限档次,比如先放开五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利率上限;四是进一步扩大存款利率上浮空间。
总之,利率市场化改革并非一蹴而就,而需循序渐进。真正的利率市场化绝不是简单的贷款或存款利率的市场化,这其中包含了利率决定的市场化、利率传导的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市场化、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的市场化、银行间利率市场化和债券利率市场化,同时根据各项配套基础条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万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