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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信息”比“信号”更重要
2016-03-23 09:25:00
 

  要让公共决策效果好,与其让民间天天揣测“信号”,不如多披露一些必要的“信息”,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猜疑

  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废止1998年开始施行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这个并无征兆的文件让不少人错愕,莫非出租车行业即将开启“大变革”,甚至从此可以“随便开”?

  这是不可能的——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1月1日已经施行,其中对出租车的经营服务资质有了明确界定。事实上,交通部的这项《管理规定》,已经在一年前取代了 《管理办法》的实质作用;而早在交通运输部成立的2008年,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主体,就由原先的建设部转为了交通部。

  也就是说,如今这条看似重磅的废止令,不过是针对一个“僵尸办法”的一次姗姗来迟的清理。它并不是一条“大新闻”。但“出租车”三个字之于公众的敏感度,加上颇为出其不意的宣布方式,以及发文者对发文原因的语焉不详,让公众误以为来了一条大新闻。真正的新闻,倒是发文背后的“为什么”:为什么选择此时废除旧令?为什么尚没有来自官方的权威解释?为什么管理职能早已移交,规章文件却依然保留了足足8年?

  这些问题,需要公众和舆论的追问,亦需要权威部门的坦诚回答。因为出租车行业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牵动实际的公共利益。而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出租车管理规定的调整存废,显然不应存在太多的模糊空间。

  当然,能否“随便开”的问题,毕竟还不难澄清。而废止旧令是否预示着“大变革”的应运而生,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

  在住建部、公安部发文后的一天内,多位专家、学者表示,废止过时的旧规定,“或是”为出租车改革铺路,让出租车司机头疼的“份子钱”、出租车经营权的地域限制等“有望”出现调整,民间呼声很高的互联网约租车“或也”将迎来合法落地和统一的行业规范。换言之,旧令的废止,释放了某种“改革信号”。

  这方面,去年10月交通部给出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倒也传递了出租车行业面临重大改革的意图。只不过,历时一个月的征求意见结束至今,又过了近4个月,外界瞩目的出租车“新规”,仍未正式出台,亦没有明确的时间表。这恰恰是如今的尴尬之处——预测“大变革”“即将开启”,是舆论的良好愿望,但若没有权威信息的及时验证或说明,再好的愿望,也难免陷入“一厢情愿”。

  揣测公共决策背后的“信号”,是媒体和舆论喜欢的事。这项工作常有独到的价值,却也要多留一些心眼。“信号”的传递过程中,有损耗、变数、异动都在所难免,难保百分百准确。信号猜准了颇有奇效,但常常也有过度阐释甚至误读之虞。有时候一项决策本来是这个意思,非被读出那个“信号”,轻则闹出一厢情愿的笑话,重则是要误事的。

  而对公共政策而言,让“信号”满天飞,更不是一件好事情。积极信号倒也罢了,许多带有些许敏感因素的公共事件,常常是被读出“消极信号”的。这倒不能全怪罪媒体或舆论。恰是公共政策的决策者和制订者们需要反思,漫天“信号”良莠不齐,贻笑大方的也不是没有,为何就屡屡成为“现象”?

  说到底,“信号”太多的背后,其实是“信息”太少。早先不少公共决策或话语遭致民间误解,一些甚至酿成公共事件,条分缕析过后,决策本身并不算错,却往往因为掌握权威信息那一方的语焉不详而错失好局。这种语焉不详有时来自客观限制,有时却源于当事方的思维定势——在一些决策机构和官员心里,社会公众的评价和反弹,总还显得有些无关紧要;而传统思维定势下,向公众透露信息时,似还没有“多多益善”的习惯。

  但社会环境毕竟发生了大变化,人们对于公共政策“你说什么,我听什么”的习惯早已作古。今天这个“你不说,我来说”的时代,任何决策和政策制订,都必须预先考虑公众的接受度,甚至预测到可能出现的疑惑和反弹,并以尽可能的“多说一点”来回应人们的关切。要让公共决策效果好,与其让民间天天揣测“信号”,不如多披露一些必要的“信息”,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猜疑。(朱珉迕)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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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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