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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药品医保目录的“前世今生”
制度从无到有,药品从少到多,2001年建立起来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12年间经历了三次较大修订,每次都同步调整的社区药品目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经过刚刚过去的这次调整以后,社区药品医保目录已经涵盖了1435种药品,市民享受医疗服务更便利。
1998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即44号文件,要求1999年内全国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也就是常说的“社会统筹”的开端。这一制度要求建立“两定三目录”,两定是指医院定点、药店定点,而三目录中最主要的一个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报销目录,也就是常说的大目录,它涵盖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药目录,通俗的说,就是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使用了药品,如果在目录范围内,就可以按规定报销,不在目录范围内的,需要自费。
而社区基本医疗药品报销目录是在大目录的基础上制定的,范围小于大目录,参保人员到社区医疗机构就医时的药品报销适用这一目录。大目录定期进行调整,第一版2001年出台,2004年、2009年国家相继出台第二版和第三版目录后,各省市都进行了相应调整。每次调整,北京都要相应的对社区药品目录进行调整。
既然已经有了医保大目录,为何还要单建一个社区药品医保目录?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用药第一要考虑安全,然后是有效,最后才是经济。由于社区医疗机构环境、条件和技术水平限制,而一些药品需要具备一定的医疗技术水平才能用,本着对参保人员负责的原则,所以专门建立了比大目录范围小的社区药品目录。近几年,市委市政府特别重视社区医疗机构发展,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随着社区医疗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社区药品目录也在不断进行调整,药品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