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为先
只有群众同意才做
灾后重建首先是受灾民众的重建,必须尊重群众意愿,做好群众工作。这也是五年来成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中积累形成的重要办法和经验之一。
在“5•12”汶川大地震受损严重的城市中,都江堰是规模最大、居民结构类型最多、经济最繁荣、自然条件最好、区位优势最明显的,也是利益关系最复杂的。
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诉求,都江堰市市委书记刘俊林说:“只有群众同意的事我们才做,群众不同意的绝对不做。”
荷花池片区就位于市中心最繁华的幸福大道侧,是上世纪农转非居民自建房,共有39幢179个单元,全部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生活居住有群众2022户7000多人。地震之后房屋受损面积达95%,其中严重损坏和局部垮塌的25幢,完全垮塌的5幢。2008年8月,都江堰市在农民自建房、驻市企事业单位、低洼棚户区三种类型中分别选取了一个点位开展重建试点,荷花池片区入选。
该市重建办一位负责人表示,“选择这个片区试点,一是因为房屋受损严重、面积大,二是情况复杂,一旦取得经验,就能以难带易,推广到一般”。
片区内90%的住户和业主有强烈的原址重建意愿。但震后不久,部分居民不知从何处听到一种说法:房屋坍塌的住户要被迁往周边乡镇,市区将开发为商业区。
验证“传闻”的最好方法是行动。重建办和幸福镇进行入户登记调查,并做到“一户一表”。在此期间,公布了系列扶持政策:地勘、设计等由政府给予补贴;减免所有的办证、报建等费用;重建完成后,原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划拨,重建房屋全部办理双证;政府补助每户2.5万元,并可担保贷款6万元,受灾群众每户出4万元左右就可以住进新房。
重建后的荷花池片区,将规范房屋布局、消防通道、生命通道,小区内最窄的通道9.8米,最宽处有12.8米;配置了地下和地上680多个泊车位,并为以后小区的发展预留了空间。
传闻不攻自破,换得民众心安。但是,利益诉求不同,群众中间也有分歧。怎么办?最好的办法是民主,群众的事情交给群众协商。
在重建办指导下,居民以幢为单位选出业主代表,业主代表再推举产生重建议事会,重大决定必须由一定比例的住户和业主签字方能生效实施。
住户马胜元所在的2-1栋得以最先开工,就是居民充分自治后“有公平也有效率”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