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今年高考期间,被告人称是为报复研究生导师
为报复研究生导师而捅伤高考生的研究生宋培,今晨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宋培当庭要求上诉,认为量刑稍显过重。今年6月8日高考当天中午,刚考完数学的高三学生严某某刚走出真光中学考场,就被一名男子捅成重伤,致使该名考生无法完成全部高考科目考试。
经法院查明,2013年6月8日11时52分,被告人宋培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从早上7时许就守候在荔湾区鹤翔路广州市真光中学校门正门附近,并事先喝酒壮胆,趁被害人严某某到学校对面文具店购物时,掏出刀捅向严某某的腰部,至其右肾破裂(经鉴定,其损伤程度属重伤)。2013年6月11日,被告人宋培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了解,宋培认为其在就读某大学医学硕士研究生期间,因延迟毕业并失去良好就业机会,系因其导师严某科(被害人严某某父亲)故意刁难,故毕业后放弃就业和婚恋,一心伺机对严某科一家实施报复。宋培自2008年10月至2011年期间,多次发短信威胁被害人父亲,并多次跟踪被害人,先后五次翻墙进入真光中学收集被害人信息并伺机作案,期间有多次机会动手而不敢实施。
鉴于有自首情节,今天上午10时,荔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宋培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被告人称自己不后悔
判后被告人宋培认为量刑稍显过重,“我自认为是一个很本分的人,为什么走上犯罪的道路?很大的原因是被逼的。”宋培坦诚造成犯罪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心胸不开阔。
“我忏悔不后悔,别人做初一我做十五”,宋培表示如果他伤害的是被害人父亲也就是其研究生导师,他会伤害得更严重。“他用不流血的手段迫害我,我就用流血的手段迫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