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坚称属借款
李学智则认为宋某一派胡言,他当庭说了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李学智说,他检查后发现新亚纸业存在污染很严重、危险废物与普通垃圾堆在一起等三方面的问题。他否认找宋某要钱,称宋某曾一直追着要见他,让他高抬贵手,而他一直说自己已经将核查结果告诉上级领导,无法帮忙。
李学智说,宋某一直主动给他送钱,前期的40万元他要退还,对方就说委托他帮忙给孩子办理北京户口。对于宋某带到北京的150万元,李学智说,当时宋某哭喊着要寻死、跳楼,“我想他来找我,要是死在北京,我也脱不了干系”。对于宋某嘴里说的“大领导司机”,李学智说是他的“前妹夫”刘某,带去只是做见证人。最终他不情愿地同意将钱借给刘某,由他做担保人。
2011年8月15日,环保部对新亚纸业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并罚款10万元。李学智随后被调查。检方称,李学智知道自己被调查后,于2011年10月6日委托刘某退钱。
李学智辩称,193万元就是宋某与刘某之间的借款,有“借款书”为证。检方则认为,借款书是李学智提供的,且无法提供原件,只有复写本,不具备鉴定笔迹和书写时间的条件,不应作为证据使用。
宋某昨天也说,他从没有见过借款书,更没有在上面签字。虽然上面的签字笔迹像他的,但应该是复印上去的。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案证据无法确定190万元及5部手机的款项性质,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检方昨天抗诉认为,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李学智事后退钱是为掩盖犯罪,并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