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阳初3女生猝死 医生确诊死亡却拉回医院收费抢救
9月26日,乐至县宝林中学初三女生小方(化名)在教室突然昏倒,后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教育部门和学校均称,小方是被拉到医院抢救约1个小时后,在中午12点20分才宣布死亡,但医院出具的《死亡通知书》上死亡时间是9月26日上午11点20分,即小方在校园内已经身亡。
据乐至县教育部门提供的调查报告介绍,9月26日上午10时53分左右,宝林中学的蒋老师提前2分钟走进小方所在教室,在准备多媒体课件时,突然有同学大叫:“小方昏倒了!”。蒋老师回头看到,小方倒在饮水机前,他立即给班主任打电话,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其他老师赶了过来,一名体育老师立即对小方采取急救措施。
上午11时17分,宝林中心卫生院的救护车赶到学校,对小方展开急救,然后将其送往宝林中心卫生院继续抢救。12时20分许,乐至县120急救医护人员赶到宝林中心卫生院,确认小方死亡。
9月28日中午,乐至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48小时的调查,他们得出的调查情况与警方基本一致,小方因突然疾病经抢救后死亡,与学校的管理没有因果关系。学校及时采取了相应措施,拨打了120,告知了监护人,尽了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同班同学小毛(化名)介绍,当天上午第三节课下课时,说过肚子疼,在第四节课快上课时,小方去前面打水时突然就倒下去了。
该负责人说,宝林中学安全办主任在医院给他电话说,“现场有医护人员说有了生命体征,几分钟后才又说不得行了”,小方是在送往医院后死亡的。“宝林中心卫生院的抢救医生却对家属说,在学校当场就死亡了,是因为老师强烈要求,他们才把小方拉回医院抢救,但是教育部门在调查和协调过程中,医院负责人都没有出面。”
截至9月28日中午12时许,小方的尸体仍停放在卫生院抢救室,小方的姐夫说,家属不同意尸检,想要把尸体运走,被阻止了,说买冰棺也不同意,现在门锁着,家属都不让见。
小方的姐夫认为小方是在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的,他告诉记者,9月26日当天还向医院缴了400元的相关费用。
9月28日中午,宝林中心卫生院院长蒋祖良告诉记者,他对抢救细节不清楚,但是知道医护人员抵达学校后,便确认小方心脏和呼吸都已停止。蒋祖良还说,抢救是医生的职责,因为与学校关系好,他们才又拉回医院继续抢救。
该卫生院开具的《死亡通知书》显示,小方死亡时间为9月26日11时20分,诊断为“无呼吸、瞳孔散大,大动脉搏动消失,考虑‘猝死’”,建议家属对死者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
实习编辑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