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4时,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继续实施二三环路之间区域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称,深化中心城区缓堵保畅是成都重大民生工程,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是爱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继续实施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区域示意图
一、限行车辆
所有“川A”及外地籍号牌汽车。
二、限行时间及区域
工作日的7:30—20:00, 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二)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恰逢星期六、星期日而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实施“尾号限行”。
四、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六、本通告有效期不超过5年。
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