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我们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委员以及各级各部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恳请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们更多的帮助。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监督指导的及时性、科学性、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人民法院工作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虽有明显缓解,但还没有根本解决;司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有的法院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措施落实不力,效果不好。三是有的法官对法律精神、司法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大局意识不强,一些案件未能有效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的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少数案件还存在程序不规范、审理超期限、文书不严谨等问题;极少数法官司法不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四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基层法官超负荷办案的现象比较普遍, 法官断层、人才流失问题严重,一些地方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
一要着力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司法应对,搞好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注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突出问题;通过审判案件和法制宣传,坚持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德,鼓励诚实守信,弘扬良好风尚。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健全人民法院执法办案考评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强化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适时出台指导性意见,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不断提升人民法院整体司法水平。
二要着力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改革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加强对已出台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健全司法改革目标责任制,巩固改革成果。着眼于方便群众诉讼,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完善小额速裁制度、量刑制度及旁听庭审制度,加强巡回审判;深化执行改革,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和司法评估、拍卖制度;深化人事管理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司法为民措施,认真研究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着手谋划下一轮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