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不能靠降价“单兵突进”
不久前举行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医改的第二个重点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需要降低药价,还需要依靠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药价确实下降了,以治胃病的奥美拉唑为例,14粒装的原价14.3元,现在只有1.26元。”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董砚奉对记者说。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来,这个社区机构的门诊量逐月以10%至12%的速度上升,而人均处方费用从80元下降到50多元。
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曲阜医院院长姜健认为,现有基本药物目录尚不能有效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有些列入目录的品种基层不需要,有些基层急需的品种又没列入,“让临床医生有做无米之炊的感觉,也影响了群众的用药选择权”。
“现行的基本药物招标规则也应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全国人大代表、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荣杰认为,现行的基本药物采购制度以及基本药物招标中实行“双信封”的制度是合理的,但是商务标书“最低价中标”成为评标的核心,一些企业追求短期利益,恶意竞争,导致突破价格底线,很可能导致降低药品质量。
“一味追求降价,可能威胁群众的用药安全,也不利于制药企业的自我积累和技术创新。”李荣杰说。
他建议,建立覆盖全部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制度,修改和完善现行的基本药物招标规则,合理增加常用药,丰富基本药物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