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层之台,起于累土。”从现实和历史的坐标看,我国楼市调控已进入“攻坚期”,房地产改革正在“过大关”。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这是一个重大的民生承诺,为今后房地产调控和改革确定了方位,也为科学看待房价问题确立了坐标。
历史地看,始于1997年的房地产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进展。一是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1998年我国人均住房只有17平方米,去年达到33平方米。同时家庭自有住房率达到80%,是世界上较高的。二是与世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普遍规律相一致,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快速崛起,带动相关产业为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三是住宅成为城镇居民家庭财产,加速个人财富积累。
现实地看,部分城市商品住宅价格上涨过快,确实超出了普通百姓承受能力;同时投机投资性需求过大,又压制了居住性需求。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指出,高房价可谓我国房地产改革“成长的烦恼”。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002年以来,政府出台政策之多、调控力度之大,超过任何一个行业,也超过以往任何时候。特别是2010年以来的新一轮楼市调控,政府除了使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又接连出台“限购令”等严厉的行政措施,剑指投机投资性需求。目前楼市成交量明显下降,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地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普遍认为,这彰显了不取得预期效果决不收兵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