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开展“3.15”宣传活动

2012-03-16 13:59:51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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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消费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5日,成都市开展了以“消费与安全”为本年主题的第3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当天上午,由成都市商务局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和成都市锦江区商务局组织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和酒类流通品牌企业,在锦江区万达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据悉,本次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城乡居民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结合法律法规、企业文化、实际讲解等方式,该宣传活动主要分为四方面内容:大型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品牌企业文化宣传;猪肉优劣、名优白酒真假鉴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印发知识小手册,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有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咨询;以及成都市肉菜追溯体系宣传。

活动由8家川内大型生猪屠宰企业以及贵州茅台、五粮液等8家国内名酒企业参加品牌企业文化宣传,通过展板、宣传资料等方式对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进行宣传,提升消费者消费信心。活动现场还设立猪肉优劣、名优白酒真假鉴定处、由大型屠宰企业、名优厂家或专业人员就如何识别猪肉优劣、真假酒名优白酒鉴别进行讲解。

据了解,成都市作为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成都市肉菜追溯体系的宣传,提高消费者消费信心,让市民购买放心的猪肉和蔬菜,保障商品安全。

此次宣传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猪肉时,要选择带些肥膘(1-2cm)及颜色不要太过鲜红的肉,猪内脏因瘦肉精残留量多不宜食用。此外,购买名酒时,建议到大型正规超市(商场)、厂家授权的专卖店或者直营店购买;同时注意查看《酒类流通附单》,并将酒的批号写在发票上,有利于辨别真假和现实维权。一旦发现所购买的酒有问题,可凭实物酒、发票、写在发票上的酒批号,到商务部门投诉维权。

来源: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记者 李渝) 实习编辑:孙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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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许银娟  标签: 成都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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