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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栏目联手推出的特别节目——《直击个税调整》
今天,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财政部长谢旭人在会上做了调整说明,预计全国人大开始审议并履行全部的法律修正程序后,顺利的话,将在六月份完成审议,正式成为法律,开始实施。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即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而且征税的税率和分级也有变化,从原来的分九级征收简化为分七级征收。财政部官员表示,新的个税草案,将起到调节收入结构、降低中低阶层税负的作用。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解读个税调整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为了有效地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第一级5%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不超过500元扩大到1500元,第二级10%税率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扩大为1500元至4500元。同时,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这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与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联动,其目的除简化和完善税制外,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
经测算,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个税工薪所得税率拟由9级减为7级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天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我们来看一下正在审议的和现在实施的税率表。
正在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5%。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说率为25%。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而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为: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为5%。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8,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
9,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