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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防灾减灾 我们在行动(组图)
2011-05-09 17:16:17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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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

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全区在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取得了较大进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基本形成,成功救助了黄河决口、特大干旱等灾害,完成了支援汶川地震等灾区的任务,初步形成了救灾工作为民生服务,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格局。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区共下拨各类救灾资金12.65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9.062亿元,自治区财政2.3998亿元,盟市旗县财政1.19亿元,共有效救助灾民1200万人(次),恢复灾民住房10万间,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5万人。

综合协调建立应急综合机制。2006年7月,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减灾委员会正式成立,从而进一步完善了我区灾害紧急救援响应机制。截至目前,全区盟市全部成立了减灾委员会,大部分盟市旗县都有了自己的应急救援队伍,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都配备了救灾专用车辆。各级减灾委员会充分发挥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各级涉灾部门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技术合作和协同应对,健全防灾减灾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和灾害决策指挥、应急管理机制。通过近几年救灾工作实际来看,各级减灾委在抗灾救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减灾委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在实施中根据我区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总体要求,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各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应急救助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十一五”期间,我区出台了《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民政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民政部门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工作规程》。三个规程分别对灾害应急能力、冬令春荒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大大提高了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了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及时有效救助,全面提高自治区应急救助指挥体系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

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结合我区实际,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通过新建、改扩建形式,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布局合理、品种齐全、保障有力的救灾储备体系,形成覆盖全区城乡灾害应急救助物资储备保障网络,确保在大灾发生后的应急救助需求。目前,投资总额约5000万元,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的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预计今年年底可投入使用。另外,全区现有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救灾帐篷9030顶,救灾衣被42850件(套)。“十一五”期间,各地不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健全管理制度,使储备物资在布局、数量和品种上保证应急需求,初步形成覆盖全区城乡灾害应急救助物资储备保障网络。

防灾减灾意识增强。“防灾胜于救灾”,全民减灾意识的增强,是深入开展减灾活动的重要条件.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十一五”期间,我区坚持不懈地抓好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城乡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元,也是落实各项减灾措施、应对自然灾害的基层组织。2006年以来,各地面向社区、村镇广泛开展“减灾进社区”、“减灾进学校”等系列活动。全区有15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同时,结合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开展的“社区减灾平安行应急减灾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发放科普读物、举办知识竞赛、建立“内蒙古减灾网”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城乡居民更多地了解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危害,掌握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和逃生手段、保护措施以及如何开展灾后重建和心理救护等知识。同时,活动还提高了社区工作者应对突发性灾害及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灾害隐患和风险。

积极支援兄弟省区抗灾救灾。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我区是非震区,灾害发生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友爱互助精神,纷纷伸出援助之手,通过捐款捐物、交纳特殊党费等形式,慷慨解囊,踊跃捐助,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持。另外,对于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县发生的7.1级地震和2010年8月7日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的泥石流灾难,我区各族各界人民也积极伸出了援助之手,支援灾区人民抗灾救灾。据统计,我区向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和甘肃舟曲等灾区援助的款物达10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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