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福建)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927件1250人。其中,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773件107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4件175人。在大案要案方面,去年全省共有52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办,内含厅级干部6人。
这是今日(16日)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所透露的。
83名行贿犯罪嫌疑人被查办
报告说,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555件,内有百万元以上案件37件。查办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2人,内有厅级干部6人;查办行贿犯罪嫌疑人83人,抓获和敦促7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
我省(福建)还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突出查办渎职、受贿相交织的职务犯罪案件62件63人。依法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立案侦查严重渎职失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人。紫金金铜矿污水渗漏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适时介入,立案侦查涉嫌渎职和受贿的犯罪嫌疑人5人。
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去年我省立案侦查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犯罪的司法人员62人,行政执法人员300人。依法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医药卫生、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94件419人。
我省检察机关还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快诉讼运转,增强打击效果。提前介入南平“3.23”、长乐“6.9”特大故意杀人案,依法快捕快诉,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16人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被批捕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方面,2010年,我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4525人,提起公诉44444人。
报告说,我省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903人,提起公诉7866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2303人,提起公诉13607人。
此外,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16人,提起公诉452人;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网络赌博、拐卖妇女儿童等专项行动。
与此同时,我省检察机关还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轻微刑事案件,依法认真审查,探索非羁押诉讼、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案方式,决定不批准逮捕3146人,不起诉1842人。
今年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
报告表示,2011年,我省检察机关将立足职能,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的警示教育,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建立健全民意收集、研究和转换机制,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检察工作决策的重要依据。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加强对涉及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和司法保护。(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