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货运码头,宏峰物流公司的总经理张晶林和船务总监黄毫生在监管从广州运往海口的一批货。那是一批近千吨的钢材。虽然他们以1万九千元的价格拿下了那个单子,但在转包给码头的过程中,实际毛利润只剩下216元,其中需要缴纳的税额是1345元,其中包含重复纳税657.35元,重复纳税额是利润的3.04倍。广州宏峰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晶林说:“客户其中在码头有一笔装卸费用,这笔装修费用码头已经是交了税。”
这笔重复征税是怎样产生的呢?财务经理刘锦东给记者拿出了这单货的整套票据。从广州到海口的整体运费是19902元,交税是688.34元。货物到达码头,物流公司就只能履行监管义务,把涉及码头搬运的项目外包给码头,但码头是独立法人,所有在码头产生的搬运费用不能抵扣,还得再缴一次装卸税。
广州宏峰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锦东说:“分包出去,就是18998.2元,这就是码头分包出去的费用。”
广州宏峰物流有限公司船务总监黄毫生表示:“码头装卸费这个费用是我们无法抵扣的,就变成我开票给客户结算的时候,我这部分拿回的成本抵不了税,等于是码头这个装卸税已经交过了,(我们)还要再交一次。”
总包物流企业按19902的结算价交了688.34元的税,分包码头按18998.2的承包价又交了657.35元的税,双方加起来等于是按38900元交了税,多缴纳的657,34元属于重复缴税。广州宏峰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锦东分析,重复计税,加重了企业的运输成本,自然会转移到商品价格上去。而物流公司完成者单业务,的毛利润只有216元,已算微利。
广州宏峰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刘锦东说:“码头的装卸环节我们所实现的差价收入,钢材19902.85元这个差价收入,扣掉我们分包出去的装卸成本,这个差价就是904.65元,还要扣掉这个环节的税费688.34元,所以说扣掉以后,这个环节所创造的毛利实际上就是216.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