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个设想,贺登才和相关专家在调研中选取了65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物流企业。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5家,占企业总数的53.9%;民营企业19家,占29.2%;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11家,占16.9%。样本企业分别从事运输、仓储、快递和货代一种或多种业态。样本企业提供了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三年的平均收入、成本费用、外购项目、营业税和实现利润等相关数据。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说:“如果改为增值税税率应该在5%左右,就是大概我们增值税的负担1.06%,就是略低于原来营业税的负担。”
对于税制改革记者又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记者问道:“关于“十二五”税制改革我们究竟会有哪些实质的做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回答道:“从原则上来说拿增值税覆盖营业税,置换和替代原来营业税。增值税是竞相抵扣,它无论怎么样把原来这个整个的流程细分到各个主体,分包等等这样的专业化细分形势下,都是前项的税款可以比后项在结算交税的时候抵扣掉,不发生重复征税问题。“十二五”期间应该可以见到它的启动,处理好的话,是不是前半年就看到一些试点,也可能分步走的一些推进。“
而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认为,从鼓励物流业发展政策角度看,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要比流转税更为明显。在国外:马来西亚规定,新成立的综合物流公司,可以享受为期5年的法定所得70%免纳所得税优惠。泰国把物流业作为优先鼓励发展行业,规定物流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公司所得税8年的优惠。法国政府明确规定,允许物流中心采用“成本加计法”确定应税所得,成本利润率一般在5-10%之间。
记者问:“税收可以说是我们整个物流行业经济发展的一个杠杆,您认为我们应该如何来理顺税收的政策思路,来加大对物流行业税收政策方面的一些扶持呢?”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隆亨回答道:“我认为国家也应该拿钱出来,拿税率出来里支持它,特别是现在处于一种信息发展的时期,我希望国家能够放水养鱼,放宽政策,发展起来后,纳税钱就源源不绝了,所以松宽一点。”
刘隆亨还建议,想要减少附加在商品上的税收成本,需要为物流行业提供一个更合理的政策环境。尤其是对于联运的税收政策,可以借鉴美国保税物流的经验,美国的奥克兰市政府给予港口免税政策,港口把每年几百万美元的收入用于设施建设,使奥克兰港成为太平洋沿岸最大的集装箱港。美国拉斯维加斯市允许仓储企业免交仓储税、纯利润所得税,加上便宜的地价,降低了流通成本,吸引了全美许多仓储运输公司来此设立中转仓库和中转站,使得该市成为美国西南部重要的物资集散地。